卑以自牧,青春有“法”方致远 ——济南德雅高级中学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讲座

卑以自牧,青春有“法”方致远 ——济南德雅高级中学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讲座

时间:2023-10-18
信息来源:德育处

 

微信图片_20231020172434.jpg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10月18日,济南德雅高级中学开展了以“法在你身边”为主题的普法讲座。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陈载源律师为2023级新生带来普法宣讲。

        陈载源律师从法律基本常识入手,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及日常生活行为习惯等方面,着重讲解了青少年常见的违法行为及不良生活习惯容易引发的法律后果,教育引导学生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他从“什么是法”、“你身边的法”、“青少年违法与犯罪”、“杜绝校园霸凌”、“我们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等五个方面为我校学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首先,陈载源律师从法的概念出发,用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獬豸”所象征的勇猛、公正含义,解释了司法“正大光明” “清平公正”“光明天下”的内涵。从词源上分析,古体字的“灋”,则意味着“刑责”、“公平”、“除恶”的统一,“法”是惩恶扬善的工具。陈载源律师随后又普及到了法的现代定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就是规矩,是制度。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简单来说,法就是告诉我们: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禁止做!

        然后陈载源律师为同学们播放了法律小故事——刘邦约法三章的故事。“约法三章”,其实就是制度法规。要依法治国,就要全民懂法。法律是整个社会的规范,只有大家都充分的懂法,才会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保护,同时整个社会才能进入一个有序的状态。

        紧接着,陈载源律师邀请大家共同交谈两个问题:第一,大家都知道哪些法律?第二,大家知道的法律机构(部门)和法律职业有哪些?围绕着这两个生活化的法治问题,大家纷纷畅所欲言。陈载源律师也为大家展示了形形色色的法律种类、条文目录、法律机构和法律职业等。

        随后,陈载源律师以生活中的两个法律小问题为切入点,一、过马路为什么要看信号灯?二、周一为什么要升旗?向同学们介绍了身边的法,生活中的法,法无处不在。陈载源律师又通过列举不同的生活实例,为同学们厘清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哪些是严重不良行为,哪些是犯罪行为,它们所带来的后果分别是什么。通过详细讲述一个鲜活的校园案例,并辅之《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条文规定,以此警醒同学。陈载源律师详细罗列了青少年不能做的行为,并提议同学们自纠是否存在以上的问题,叮嘱同学当以此为戒,自律慎独。

        此外,本次普法课堂还着重谈论了另一个常见又严重的校园问题——校园欺凌。陈载源律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校园欺凌的概况,校园欺凌的方式,再从同学保护自身的健康安全立场出发,向同学们科普了如何避免成为被侵害对象,以及遇到校园霸凌应该怎么做:第一,不能“怕”字当头,勇敢说“NO”;第二,要学会及时报告;第三,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远离学校“犄角旮旯”;第四,利用资源,武装自己;第五,抬头挺胸,做个自信的孩子;第六,别做让别人盯上你的事。以上六点,有效帮助孩子们树立起校园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最后,陈载源律师为在做的同学们提出一个美好愿景式的问题:我们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同学们内心充满期待和对未来三年校园生活的憧憬。讲座老师同时表达了对在座同学们的要求和期许:遵纪守法,争做文明学生: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应该把守法精神落实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讲座最后,陈载源律师呼吁大家:我们要做学法好学生,做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微信图片_20231020172429.jpg

        本次法治教育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积极地引导学生们遵纪守法、学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做一名讲文明、守纪律,具有良好法律意识的新时代好青年。


文字/朱国财

编辑/张涵池 桑玉

初审/李晓莹

复审/李少陵

终审/王贵臣